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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三五”时期我国产业扶贫、消费扶贫成果丰硕

来源: 互联网 发布时间:2021-02-26 点击:

 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,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,“十三五”时期,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,年均增速达14.6,生产经营量质齐升。

  扶贫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向好,消费扶贫产品销售良好。从增值税发票中,不难透视出脱贫攻坚取得的丰硕成就。

  近年来,税务部门压实脱贫攻坚责任,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。全国税务系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减税金额从2015年的263亿元提升到2019年的742亿元,2020年更是达到1022亿元,年均增长超过30,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,实现同步小康贡献税务力量。

  832个已摘帽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增

 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,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,2016-2020年,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质齐增,发展态势良好。

  “十三五”时期,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,年均增速达14.6。其中,2016-2018年增速分别为18.6、11.7和8.5,2019年增速提升至18.7,2020年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但仍保持15.9的水平,比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高9.9个百分点。

  分区域看,四大区域已摘帽贫困县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均超过10。其中,东北地区已摘帽贫困县近两年销售增速加快提升,2019年增长13.6,2020年增长29.7,增速跃居四大区域首位;东部、中部和西部地区年均增速分别为18.7、15.6和13。

  分行业看,2016-2020年,832个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1.9。支撑大量贫困人口就业的农林牧渔业、建筑业、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增速较快,年均增速分别为17.5、20.9、18.8和20.7。交通物流状况持续改善,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年均增长14.7。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、软件信息技术服务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租赁商务服务行业销售增速较快,年均增速分别为45.4、35.1、24.7和38.8,推动已摘帽贫困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。

  龙头企业产业扶贫带动作用有效发挥

  全国8000户扶贫龙头企业九成以上来自于农林牧渔业、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三类行业,重点围绕农业以及农产品的加工、销售进行产业布局。

 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,“十三五”期间,扶贫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。2016年以来,从事三类行业的扶贫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分别增长40.1、27.6和36.2,拉动扶贫龙头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3.3,户均营收规模从2015年的1044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4383万元。此外,2020年全年销售过亿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是2015年的3.3倍。

  从增值税发票数据来看,扶贫龙头企业经营效益不断改善。2016年以来,扶贫龙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年均增长43.9,户均实现利润额从2015年的108万元扩大至2020年的673万元;企业销售利润率从2015年的10.4提升至2020年的15.4,其中制造业、批发零售业分别从9.5、3.3提升至9.9和4.3。从年盈利超千万元的扶贫龙头企业数量看,2020年户数是2015年的5.1倍。

 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,扶贫产业链加快向高附加值和线上延伸。2016年以来,通用设备、计算机电子、汽车等装备制造业年均分别增长28.5、27.8和22.2,扶贫产业链逐步向高端延伸。信息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88,扶贫龙头企业中的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数量五年间增加了7倍多。

  产品销售向好消费扶贫成效显著

 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,“十三五”时期,全国4500余户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.4。扶贫产品由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农产品转变的趋势更加明显。2020年,农副加工产品销售收入占扶贫产品的比重达35.7,较2017年占比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,明显高于米面粮油(29.2)、禽畜蛋奶(17.6)、新鲜果蔬(9.3)和中药材(2.8)等初级农产品比重。

  重点地区扶贫产品消费增速较快。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,扶贫产品经销大省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,2020年扶贫产品经销样本企业销售占比最高的云南(14.4)、湖南(11.6)和四川(11.9)三地年均增速分别为18.7、14.4和18.7。部分民族地区,如广西、贵州、海南、西藏和新疆等地扶贫产品年均销售增速分别达48.1、52、32.8、83.1和45.4。

  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“助拔穷根”

  近年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的税费优惠政策,税务总局全面梳理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,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、推动涉农产业发展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等六个方面,分门别类介绍政策内容以及享受条件,及时发布并持续更新《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》,把税收优惠政策“打包”送到群众手中。

  在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经济学部教授许正中看来,《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》针对性强、覆盖面广,既为贫困地区加强“输血”,也为贫困地区增强“造血”功能。

  2020年,是极不平凡的一年。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际,各地税务部门把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中之重,因地制宜创新落实举措,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、发挥最大效应。

 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,全国税务系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减税金额从2015年的263亿元提升到2019年的742亿元,2020年更是达到1022亿元,年均增长超过30,有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脱困。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,2020年全国4500余户扶贫产品经销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.9,增速比2019年和2018年分别提高19.4个和17.7个百分点,显著高于2020年全国企业销售的总体增速,充分反映消费扶贫有力支持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。

 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、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在接受人民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,税收政策作为国家重要的政策工具,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。对于助力脱贫攻坚而言,税收红利持续为市场主体发展减负、赋能,发挥了“四两拨千斤”的重要作用,对于脱贫攻坚、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义重大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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